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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3章 “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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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3章 “女神”

    刚开始他也是这么被坑过,要不是司琴及时出现,并且拦住了那个人,恐怕他也是被人坑到台上去了。

    不过想到司琴那个风骚的样子,他还真的是有些受不了,比之前跟凌月在一起的时候都要受不了。

    好歹他也是答应了猴子的警花女朋友,要保护好他的。

    要是带他去一趟gay吧,把他成功的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的话,回去他的警花女朋友肯定是要分分钟砍死他的。

    那个带着金丝边框眼镜的斯文男人转过头,看着彭轶潇,嘴角微微勾起,“还真是一个好上司,还要负责下属的终身大事,依你看,我身后的这一帮帅哥,哪一个是配得上你的属下?”

    戴金丝边框眼镜的男人,原本就不是为自己去递这一杯酒水的,所以就算接了,猴子也是不需要上台的。

    这就相当于给他帮忙的那个人创造一个机会,一个认识的机会,至于后续的情况,要怎么发展是不会受到gay吧的限制的。

    “这杯酒看起来很不错,我接了。”

    突然,一只光滑细腻的手出现在彭轶潇的面前,一把接过那杯原本是想要给猴子的那杯酒水。

    随即,那杯酒就被送到了那只手的主人的嘴边,然后里面的液体被一饮而尽。

    几个人的视线齐刷刷地往那只手的主人的脸看去,性感地伸出舌头,把唇边的液体给舌忝掉了,并且还是衣一副意犹未尽的感觉。

    看到那张熟悉欠抽的脸,彭轶潇的脸色立马就变成了黑色的了。

    之前他跟他可是一对大众中的cp,特别被看好并且还是比较官方公众的一对。

    没错,那只嫩指纤葱一样的手的主人就是凌月。

    他虽然很少来这里,但是他却是这里所有的会员的心目中最佳“女神”。

    所以在这个地方,只要是跟凌月长得有点像的男人,都会有很好的待遇。

    “你个死人妖,来这里做什么?就不怕小果回去阉了你?”

    彭轶潇现在是看见凌月就想要削他,长得一张女人的脸在这里魅惑男人。

    以至于,好多人去警察局报警,说凌月偷了他们的东西,问了半天才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偷了他们的心。

    一天到晚,他们除了给人之后老婆,就是给人家满足冤枉,像什么千里姻缘一线牵,还有什么见最后一面啊,还有想要跟哪个自己喜欢的,暗恋的人单独相处啊。

    反正基本上都是凉千城和凌月的原因,前段时间都是因为江时染总是没事就离家出走。

    后面,基本上都是gay吧的会员去警察局,非要见凌月一面。

    “死猩猩,你居然敢来这里?你就不怕小芸回去找你的麻烦?”

    凌月刚才来的时候只是觉得这两个人有点眼熟而已,知道他们被人为难了,就顺手来帮个忙而已。

    才发现,还真的是彭轶潇。

    要知道,这个地方,是他跟彭轶潇还有司琴都禁止来的地方的。

    当然了,不是gay吧禁止他们来的,是林小果,小芸和秦丽娜禁止的。

    她们的理由是很简单的,万一他们在gay吧见到了让他们怦然心动的男人了,然后就抛弃她们。

    要知道,抢男人抢不过一个男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所以,干脆就不让他们来这个地方了。

    据说这个地方,是所有的gay的聚集地,也是直男的灭绝地,进来了,就算是一个再固执的直男,就算不能变弯,也已经不那么排斥这些事情了。

    “我来这里是有事的,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来这里泡仔的。”

    彭轶潇把头转向江时染的方向,她还跟凉千城慢悠悠地往前走着,并且里包厢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

    一整个只有男人的酒吧,江时染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但是却没有任何人盯着她看,更加没有人觉得她很奇怪。

    凌月也顺着彭轶潇的视线看到了江时染跟凉千城,他来这里的目的,自然也是江时染了。

    作为法官,他可以查阅到很多禁忌资料,可以看到很多不该被人知道的东西。

    翻了很久,他才找到那个孤儿院的资料。

    在成为孤儿院之前,那个地方是一个大富豪的私人别墅,但是有一个很庞大的地下室,是日战的时候挖的防空洞,每一个洞都被装上了门,并且并且里面还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说,被剥了皮的人体,还有活着的半身人体,以及一些神志不清,面目狰狞的人。

    那里虽然是富豪的私人别墅,但是也是一个医学实验室。

    里面一直都是被用以那些还没有正式推出来不能保证药效和副作用的药,就是那些违法制定的药。

    而那里面用来做实验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小兔子,小白鼠,基本上都是那些流浪汉,或者是那些失踪的小孩子,还有青少年,少妇等等之类的人。

    所以,那段时间特别多的人失踪,但是一直都查不到。

    人家都说犯罪是有规律的,并且还有时间间隔的,但是那次的人,不但没有规律,也不存在什么时间的问题。

    似乎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情来的,什么时候想要抓人了,就直接路上遇到就抓了,而且还都是一些很偏僻的地方,抓人的时间不超过十秒钟,几乎没有人可以看见。

    之所以猜测是五秒钟,是因为他们在一个闹事区两个行人从那个地方先后路过的时间来推算的,两个人的时间相隔不到一分钟,才三十七秒。

    而那条小巷子,只要是个人路过的时候,都会忍不住要往里面看一下。

    前后两个人都看了,并且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所要,这就证明了,抓人的那个人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里面就把一个人给抓走了。

    并且他每次作案的地点也是不限制的,也同样是按照心情来的。

    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没有抓住那个凶手。

    直到有一次,一个男人同样被抓进去做实验,在吃了他们那些药之后,副作用太大,导致他得了肌肉萎缩症。

    知道自己的情况之后,那个男人想尽一切办法逃了出来,并且把那个富豪反杀了,然后满身是血的跑到警察局报警。